十部委下发文件 心理咨询师等人才要抢手了

发布日期:2019-08-1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医药网12月6日讯 国家卫健委、中央政法委、中宣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文件要求试点地区建设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这也预示着我国正式开始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搭建,与此同时心理咨询师和精神科医师也迎来了新机遇。

     

      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1.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

     

      2.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3.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

     

      4.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利用各种资源,建立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组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通知》主要内容由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加强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措施三大板块组成,因涉及内容较多,这里我们挑一些和我们医疗机构及医师相关的内容和大家分享: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乡镇卫生院要参与

     

      试点地区在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方面,除了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要求,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

     

      二、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

     

      试点地区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整合现有资源,支持省、地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

     

      三、支持中医医师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

     

      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提高心理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

     

      并且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五、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要达到80%以上

     

      在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方面的一些工作,是和我们基层医生的公卫服务息息相关,《通知》要求乡镇(街道)综治、卫生健康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

     

      六、可转岗成为精神科医师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最急需的就是人才,《通知》提到还会研制订吸引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的相关政策,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

     

      准许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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