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吉首大学招聘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岗位9人公

发布日期:2019-05-2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吉首大学创办于1958年9月,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张家界市两地办学,校本部位于湘西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学校是湖南省属综合性大学,国家民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高校,《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湖南省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评估优秀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普通高校,具有国家自科基金地区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申报资格的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辅导员8名、心理咨询岗位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15日至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吉首大学人事处(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

    3、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请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下载《吉首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心理咨询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干部任职材料和党员证明材料(辅导员岗位)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5484885@qq.com。

    邮件名称及本人报考压缩包名称均为姓名+岗位名称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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