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探索逐步发展未检制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

发布日期:2019-08-2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量:
  •   除刑事领域外,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也体现在民事、行政方面。2018年年初,最高检在全国13个省份开展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截至今年4月,在涉及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领域,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7件,提起公益诉讼8件;对其他侵害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11件,支持起诉9件。

      针对当地景区只对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免票问题,2018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监察委、法制办向物价部门发出《关于完善部分景点儿童票政策的建议书》,并监督完成整改。

      纵观未检工作的发展历史,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理念始终与时俱进,适应时代潮流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更新,而一直不变的,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

      各地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018年至2019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成功指控了米脂砍杀学生案,携程亲子园、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最高检也成功抗诉了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告人被从有期徒刑10年改判为无期徒刑。

      2019年2月,最高检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提出,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的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努力体现对罪错未成年人“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的工作思路,推动健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防机制,掀开新时代未检工作新篇章。

      体系变化

      从单打独斗到各方力量配合

      2018年11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黑恶势力向未成年人渗透趋势明显。黑恶势力通过在网络平台传播帮派结义、刀具耍酷等江湖文化,以辍学、无业未成年人和遭受校园欺凌的在校生为重点发展对象,招募、引诱、威逼未成年人加入,结伙作案,社会影响恶劣。

      针对这一情况,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分别向市公安局、市教委等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建立健全网上巡查机制,及时处置614条有害信息;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机制,取缔“黑网吧”及违规网吧20家;建立健全防范辍学机制和校园欺凌监管预警机制,劝返失学辍学学生1569人等。

      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或权益受到侵害,往往与其所处的不良社会环境有关。而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主要任务,也是帮助他们回归社会。因此,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靠检察机关单打独斗是不行的,必须加强各方力量的配合。

      检察机关充分认识到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重要性,未检在30多年发展历程中,和社会支持体系相伴而生、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司法(包括未检工作)在萌芽、探索阶段,就提出了“司法保护一条龙”和“社会保护一条龙”建设相结合的思路。当时一方面加强各政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的配合,另一方面加强与综治、共青团、关工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联系与衔接,邀请“五老”等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和犯罪预防工作,产生了积极效果。

      2000年前后,各地检察机关主动探索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社会观护、附条件不起诉、心理矫正等一系列特殊检察制度,这对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开始引进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参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的还利用爱心企业、社区服务站等建立起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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